各部門:
為簡化學校內部公文辦理程序,提高辦文效率,經學校領導批準,對我校現行公文辦理程序作如下調整。
一、收文辦理程序
1、校外文件→簽收登記(辦公室)→整理分類(辦公室)→分管副校長閱示、提出辦理意見→校長審批→分管副校長安排部門承辦→文件送校辦公室存檔(承辦部門)。
附:湛江市技師學院收文辦理呈批表
2、校內文件→部門簽收→部門辦理→部門存檔。
3、需領導傳閱的文件由校辦公室按程序辦理。
附:湛江市技師學院收文辦理呈閱表
二、發文辦理程序
1、上行文:起草文件稿(承辦部門)→修改審核文件稿(承辦部門領導)→審核定稿(分管副校長)→審批簽發(校長)→形成正式文件(承辦部門送辦公室編排、打印、用印)→文件存檔(辦公室)→上送文件(承辦部門或辦公室)。
2、下行文:起草文件稿(承辦部門)→修改審核文件稿(承辦部門領導)→審核定稿(分管副校長)→審批簽發(校長)→形成正式文件(承辦部門送辦公室編排、打印、用印)→文件存檔(辦公室)→下發文件(承辦部門或辦公室)。
附:湛江市技師學院發文審批表
三、幾點要求:
1、各部門必須將簽收的學校的上級或同級等校外文件、公函、傳真交學校辦公室按程序辦理,任何部門不得留存文件(包括會議發放文件、公務捎帶文件等)。
2、各部門承辦事項辦結后,必須將文件退回校辦公室存檔。
3、各部門對外行文,必須經校長審批簽發。
學院辦公室
2013年9月18日
湛江市技師學院收文辦理呈批表
緊急程度: 秘密等級: 編號:
來文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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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文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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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標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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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內容摘要】 |
【擬辦意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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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領導批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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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 |
湛江市技師學院收文辦理呈閱表
緊急程度: 秘密等級: 編號:
來文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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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文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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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標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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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內容摘要】 |
【擬辦意見】呈閱件
呈于錦杰校長、陳桐副校長、孫建平副校長、羅斌副校長閱示,校長助理廖振同志閱。
經辦人:
年 月 日 |
【領導批示】 |
備注: |
湛江市技師學院發文審批表
緊急程度: 秘密等級: 編號:
擬文部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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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文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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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標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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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字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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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送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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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發份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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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內容摘要】 |
【擬辦意見】
經辦:
年 月 日
審核:
年 月 日 |
【領導批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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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 | |